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主要包括:
①无公务的公款大吃大喝。如:私人聚会吃饭用公款报销,单位之间或内部搞公款宴请等。同城之间(市区之间、区内)不存在公务接待,只能安排工作餐,标准按照《东昌府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②公务接待中超标准公款吃喝。主要是餐费超标,用高档菜肴或酒水等。应严格按照《东昌府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在人均费用、人数要求、酒水、菜品要求等方面严格执行。
③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公款宴请,或让其用公款报销吃喝费用。是否向企业转嫁是重点。
④到高档小区或写字楼等隐蔽场所“一桌餐”公款吃喝。不论是公款还是私款消费。
⑤违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
⑥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
⑦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或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会议的真实性是检查重点。
⑧其他违规用公款吃喝的问题。
(二)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①超标准配备公车。②公车私用,包括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车。③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或私人借车,违反规定将公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④公车改革不到位,或由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派员驾车,或既领车补又坐公车等。⑤在公车相关账户或费用中报销私家车有关费用、私人开支费用等,包括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⑥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用于个人消费,重点检查公务加油卡使用。⑦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问题,包括虚列车辆维修费等名目报销其他费用。
(三)公款国内旅游问题,主要包括:
①虚构名目公款旅游,主要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培训、奖励激励等名义,打着公务的幌子旅游。②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主要是擅自改变行程、绕道或延长时间旅游。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公款安排的旅游,或由其报销旅游费用。④其他用公款旅游的违纪问题。
(四)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主要包括:
①虚构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主要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培训、奖励激励等名义,打着公务的幌子旅游。②借公务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主要是擅自改变行程、绕道或延长时间旅游。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公款安排的出国(境)旅游,或由其报销旅游费用。④其他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违纪问题。
(五)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主要包括:
①节日期间或日常往来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既包括公款的,也包括私款的。②通过网购、快递、提货券、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③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提供礼品礼金用于赠送,或让其报销相关费用。④其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六)楼堂馆所违规问题,主要包括:
①违规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②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或装修超标。③超标后明改暗不改,加桌子不加人,隔离空间后仍由本人使用,或由暗门连接休息室、卫生间等。④其他楼堂馆所违规问题。
(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主要包括:
①超过规定标准、擅自扩大或小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②擅自出台政策,发放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发年终奖等。③巧立名目滥发钱物,或弄虚作假套取费用,或用“小金库”列支等。④其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
(八)大办婚丧喜庆问题,主要包括:
①大操大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②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③操办婚丧喜庆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比如:未按规定报告操办事宜、超过申报桌数、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④变换形式违规操办,比如:化整为零多次操办,异地操办,以他人名义操办等。⑤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暗自收受礼金、安排他人收受礼金、通过微信红包等衍生工具收受礼金等。⑥其他大办婚丧喜庆的违规问题,包括违规操办生日宴、升学宴、谢师宴等。
(九)其他类问题,主要包括:
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主要包括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私款宴请、旅游安排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或由其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外资、私营企业出资的宴请、旅游安排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
②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主要指的是领导干部住房面积超标或违规配备和使用住房。
③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主要包括差旅中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超标准,以及其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问题。
④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主要指的是在私人会所中参与高消费吃喝、娱乐活动或其他活动,不论是公款还是私款,只要是在私人会所的,均属于此类问题。
⑤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含打高尔夫球)问题:主要指的是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