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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诚信服务承诺制度

发布日期  :  2021/10/22

  以病人为中心,方便、安全、有效、优质为病人服务是医院的职责,为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医疗质量,切实让病人方便、满意、信赖,我院诚信服务实行如下承诺,敬请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监督。

  1、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2、合理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管理,融洽医患关系。

  3、认真履行“首诊负责制”,“首问责任制”,不论患者贵贱贫富,疾患轻重,都当竭尽全力,一心赴救。绝不允许对患者“生、顶、硬、推”,“吃、拿、卡、要”。

  4、热情优质服务,关心体贴病人。 

  5、依法行医,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6、廉洁行医,不收受病人或家属的“红包”,礼品或宴请,不收受药品回扣。

  7、全院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坚决做到讲文明用语,不讲服务忌语,抵制任何形式的提成回扣行为。

  8、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9、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经销人员和我院工作人员有行贿、受贿行为,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若发现我们有违诺行为,请到本院投诉管理科投诉,电话:0635-8283339。医院会热情接待,进行登记核实。对于投诉,能够当即答复,则即速答复,需核实后答复的,在一周内予以答复。为方便投诉,在门诊楼、住院楼设立投诉箱,在医院官方网站设纪检专栏,以实施对承诺的有效监督。

 

  欢迎您对我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敬请提出宝贵意见。